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,發現5批次食品不合格,涉及酒類、調味品等多個品類,對消費者健康構成潛在風險。現將抽檢結果通報如下,相關經營主體應立即自查整改,消費者在選購時也需提高警惕。
一、不合格產品及主要問題
- 某品牌白酒(生產日期:2023年10月):檢出甜蜜素(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)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甜蜜素是人工合成甜味劑,按規定不得在白酒中使用。
- 某品牌配制酒(生產日期:2023年8月):酒精度檢測值不符合產品標簽明示要求,涉嫌產品實際品質與標識不符。
- 散裝高粱酒(抽樣日期:2024年1月):甲醇含量超標。甲醇對人體視神經和中樞神經系統有強烈毒性,是酒類安全的重要指標。
- 某品牌黃酒(生產日期:2023年6月):苯甲酸及其鈉鹽(以苯甲酸計)超標。該防腐劑超量使用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。
- 進口葡萄酒(生產日期:2021年5月):標簽中未按規定標示“過量飲酒有害健康”的警示語,不符合我國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。
二、對酒類經營單位的警示與要求
針對本次抽檢發現的問題,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相關生產經營者立即下架、召回不合格產品,并依法查處。對廣大酒類經營者提出以下要求:
- 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:必須從合規渠道采購酒類產品,查驗并留存生產者的許可證、產品合格證明文件,建立完整的進貨臺賬,確保來源可溯。
- 加強庫存與在售產品自查:立即對照通報的不合格產品信息,排查店內是否有同類或同批次產品。對庫存產品,尤其是散裝酒、標識不清的產品,進行質量安全自查。
- 規范產品標識與宣傳:確保所售酒類標簽標識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符合國家標準,特別是酒精度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生產者信息及警示語等關鍵內容。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宣傳。
- 關注高風險品類:對散裝白酒、自制泡酒、來源不明的“特供”“專供”酒等高風險品類,應保持高度警惕,嚴把質量關,必要時可主動送檢。
三、消費者選購指南
為避免購買到不合格酒類產品,建議消費者:
- 選擇正規渠道:優先在大型商超、官方授權門店等正規場所購買,謹慎購買來源不明的散裝酒、網紅自制酒。
- 細看產品標簽:購買前仔細查看產品名稱、酒精度、生產日期、生產企業、配料表等信息是否齊全清晰。對于進口酒類,需查看中文標簽及檢驗檢疫證明。
- 觀察產品狀態:檢查酒體是否清澈、有無懸浮物或沉淀,封裝是否嚴密。
- 保留購買憑證:妥善保管購物小票或發票,以便在出現質量問題時有效維權。
食品安全無小事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抽檢監測和監管力度,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。各經營主體務必嚴守食品安全底線,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消費者如發現可疑產品或經營行為,可及時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。